国家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发展历程
·1990年4月原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发了《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推
荐暂行办法》
·1992年10月,原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决定设立“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
·2003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6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推荐申
报工作的通知》。
·到2005年国家级创新成果审定工作己举办12届,共审定发布了813项国家级创新成果。
北京市企业创新成果评审工作开展情况
·从1985年和2003年分别在原市经委、现在市国资委领导下,由市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主办、2005年由北
京企业联合会承办。已开展了20年,评审过20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
·到2005年共审定发布了833项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其中被评为国家级创新成果共29项。
·2006年笫21届管理创新成果申报工作6月30日基本结束(特殊情况可在评审委员会终审前可补充申报),
本届己申报80多项创新成果,九月初召开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创新成果进行最终评审,年底前召开北京市
创新成果发布、表彰和推广大会。
创新成果奖励办法
·2002年以前,获奖的创新成果单位和创造人可参照国务院制定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200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
通知》精神,对获奖的创新成果单位和创造人可比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奖励
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审定和宣传推广
·由北京市所属的企业自愿向市评审办公室申报。
·由市(区县)国资委、发改委、工促局(经委)、商务局、建委、乡镇企业局等委办局、行业协会、企业
集团(总公司)推荐或申报。
·中央在京企业可直接向北京市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创新成果。
·由市管理创新成果评委员会最终审定创新成果。
·将创新成果推荐给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大专院校。
·在北京市有关媒体、网站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
·向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委员会推荐。
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意义
·是社会发展和解决人类新的社会需求、生存发展需求和生产力发展三大矛盾的要求。
·是企业经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是提高企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的最好途径。
·是赶超国内外先进企业基本途径。
·是激励企业员工发明创造的永恒动力。
·获奖的创新成果可以形成企业无形资产。
·可以推动企业管理科学研究与教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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