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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企业联合会/北京市企业家协会(以下简称北京企联)章程规定,为更好地面向企业,为企业和企业家服务,北京企联将扩大吸收企业团体会员,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吸收范围
凡承认北京企联章程,承诺履行会员权利和义务,按期缴纳会费,在北京市境内由工商管理机关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种所有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以申请加入北京企联成为企业团体会员。
二、 入会手续
企业申请加入北京企联,需提交以下入会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团体会员入会申请书》一份(网上下载);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团体会员入会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下载);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800字以内的单位情况简介一份(需用三号仿宋体打印)。
三、 审批程序
企业申请入会报批手续,由北京企联有关工作部具体经办。有关工作部收到企业入会申请及有关文件资料后,及时提出审批意见,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
四、 企业入会申请经批准后,北京企联有关工作部将向入会企业发出入会通知书,企业凭北京企联寄发的入会通知书,汇缴入会费2000元到北京企联指定账号(不再另行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收到款后,有关工作部将及时向企业寄发北京企联企业团体会员证书并返还已编号的"企业团体会员登记表"一份,供企业作为入会的文件存档。
五、 上述各项如有疑问,请与北京企联信息部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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